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鲁经信字〔2018〕55号
发布时间:2018-05-31 11:18 浏览次数:763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有关企业:
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8〕157号)要求,我们将组织2018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为提高申报效率,我们将以上两项工作共同推进,申报企业仅需要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提报一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需要区分申报国家级或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均按照工信部要求统一编制)。今后,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将从省级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
请各市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等7市申报不超过2家,枣庄、东营、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10市1家(中央驻鲁及省属企业直接报送至省经信委)。各市要对材料进行要件及真实性审查,并于6月8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
联系电话:0531-86062354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经信委1509房间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8〕157号)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5日